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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邦DHL发到菲律宾 国家DHL要求
安邦DHL发到菲律宾 国家DHL要求 寄往菲律宾交寄给银行的货物如未提供明确的联系人名及联系电话(直线)将不能安排派送,为避免派送延误,出货前请确认好收件人信息。 2、发往菲律宾的非文件类包裹一定要如实申报,不能申报为文件,否则清关将受到影响或被海关直接没收,一切损失将由客户自行承担。 3、A 单票总申报价值≥500USD或者总重量≥100KG 收件人需有当地海关账户管理局(Bureau of Customs Account Management Office )授权进口资质安排正式清关,否则海关将不予以处理; 如需第三方清关代理处理清关,收件人要指定具体代理公司并得到海关的许可方可进行清关; 另外,货物到达当地后不接受关税DDP,海关只接受随货运单及发票上勾选关税DDP的货件。 B 单票总申报价值<500美金且总重量<100KG 无需向当地海关账户管理局申请进口资质; 商业货件必须随货提供商业发票,私人货件随货可提供形式发票; 发票需含详细的货物描述:英文品名,材质,用途,申报价值等,否则海关会严查货物并产生延误。 C 特殊物品 寄运光盘、CD、DVD、USB及硬盘类产品,收件人需在货件到达当地海关前与当地光学媒体委员会(Optical Media Board)申请进口清关许可,否则货件无法进口。 手机、电子配件、电子产品、通信设备等带有wife或数据传输功能的产品,收件人需在货件到达当地海关前与当地国家通信局(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)申请清关许可证。如货件到达时无法提供此文件,货件将会产生巨额罚款,罚款需由收件人承担。 4、自2016年10月15日起,进口菲律宾的货物,如单票申报(FCA价或FOB价)大于等于Php10,000以上(约USD200),需做正式报关进口。 商业用途的包裹,需要商业发票清关,不接受形式发票 包裹如随货发票声明‘no commercial value’或 ‘value for customs purposes only’的话,不需要做正式报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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